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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共建点的故事(六)十分钟 误会解除 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3-08-25 17:34:41 打印 字号: | |

“我一拿到材料,马上为原告申报相关待遇!”公司代理人激动地说到。

近日,劳动者赵某因不服阳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向本院起诉,陈述在被告处工作期间受伤后被认定工伤,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未给原告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致原告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委员驳回了原告诉求,故诉至本院。法官前往该公司实地调查了解,发现原来并非公司不愿给原告申报相关待遇,而是原告提交的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定无法申报,双方在沟通此事过程中各执一词,产生误会,原告误以为公司故意刁难,公司认为原告拒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无法申报。经法官向双方协调释明,十分钟不到,双方误会解除,达成和解,并当场领取了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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