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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醉驾,刑拘直诉当庭宣判!
作者:王利峰  发布时间:2023-08-29 17:24:09 打印 字号: | |

8月25日上午,我院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吴某被当庭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二次醉驾 逃避侦查

2023年7月18日晚,被告人吴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从阳城县凤城镇一饭店附近行至人民法院路段时,被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6.2mg/100m1。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吴某还是个“熟人”,他曾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10月28日被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这次已是第二次因醉酒驾驶被查获。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吴某非但不能及时到案配合调查,还通过不回家、不接电话的方式逃避侦查。2023年8月21日,阳城县公安局决定对吴某刑事拘留。


刑拘直诉 快速办理

鉴于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法院决定启动“刑拘直诉”快办机制。公安机关于2023年8月23日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于8月24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本院于8月25日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刑拘直诉

“刑拘直诉”,是对犯罪嫌疑人在法定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及宣判。目前,我院通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已适用刑拘直诉模式办结多起案件。“刑拘直诉”案件的办理,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是我县司法机关在法定程序内对于全流程简化办案模式的积极探索和尝试,是阳城法院响应上级法院开展“司法公正感受度深化年”活动,以最少程序办理一个案件,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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