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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村长”联动调解化纠纷
作者:王晋娟  发布时间:2023-08-07 17:49: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阳城县人民法院北留人民法庭联合某村村委主任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甲女因离婚纠纷向本院起诉被告乙男,承办法官在与原被告的接触中,发现甲女在不经意中流露出对被告的不舍,甲女讲述的都是生活的琐事。在向被告送达的过程中被告也是不愿面对诉讼。承办法官预判这起家事纠纷调解和好的希望很大,遂与某村村委主任联系希望能够共同调解。村委主任也是热心人,主动上门给原告做思想工作,并积极联系被告回家。最终在法官和村长的共同调解下,原被告重归于好,原告也向法院撤回起诉。

近年来,阳城县人民法院北留人民法庭积极探索案件调解新思路、新途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通过“法官+”调解模式,形成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新格局,使各类纠纷化解渠道更加多元、效果更加显著。

接下来,阳城县人民法院北留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村干部的调解力量,整合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形成解纷合力,积极构建“当事人说事、村干部说理、法官说法”的“法官+村干部”化解纠纷模式,倾力打造“情调理顺”共建品牌,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解决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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