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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解民忧
——新房装修的那点事
作者:赵建平  发布时间:2023-07-14 17:42:3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在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因个人家庭住宅的装饰装修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加,实践中,由于业主对设计图纸及装修合同不够重视,极易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价款、装修内容和范围产生争议。

 

简要案情:

2021年,家在农村的刘某因子女结婚需求,在阳城县某小区购买高层商品住宅楼一套,拿上钥匙的刘某和一家人喜气洋洋地谋划着新房装修的风格,幻想着全家人在新房居住其乐融融的场景。2022年初刘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由某装饰公司组织人员到刘某处进行房屋装修。装修过程中,刘某与某装饰公司因施工过程中卫生间的推拉门、水管的安装、阳台的飘窗、房屋的美缝、客厅的灯具、卧室的衣柜等问题产生争议,某装饰公司便撤出施工队停止了对刘某房屋的装修。刘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于2022年10月将某装饰公司诉至阳城县人民法院,阳城县人民法院判决某装饰公司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在某装饰公司施工完毕后,刘某却以某装饰公司未赠送装修的部分商品及施工的部分工程质量有瑕疵为由拒不支付剩余的几千元工程款,某装饰公司于2023年初又将刘某诉至阳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立案庭速裁法官和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地做析法说理工作,最终双方均认识到自己在本此事件中的过错,互相作了让步,并自愿达成和解意向:由某装饰公司将装修合同中约定的赠品交付刘某,刘某在某装饰公司将瑕疵进行修补后10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现该起案件已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寄语:

新时代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住宅的要求已不仅仅满足于基本生活需求,而是对实用性、美观性以及设计感有了综合要求。由于装修过程的复杂性和长期性,随着家装需求的增长,相应的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也逐渐增长并日趋复杂。对于业主来说,在装修房屋时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理性看待装修公司的宣传广告,要对签订的装修合同仔细阅读,避免纠纷的发生。对于装修公司来说,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接受业主的监督,按期保质完成并交付合格工程。

阳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抓前病、治未病,考虑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深耕诉源治理,将审判工作重心前移,突出做好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加强诉调对接,逐步形成以“一条龙受理、一站式解纷、一揽子解决”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本案即诉前调解员和速裁法官共同协力化解的矛盾纠纷,该起纠纷从受理案件到审结仅用了10天的时间,实现了为民、便民、高效。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