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回顾
“来!来!来!扫二维码入群送布绒玩具、雨伞、杯子....200件礼物任你选...没有任何风险,不需要你动手指,我们就可以帮你操作...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闹市区一美女正在卖力叫喊!
看到这样的场景你是否感觉似曾相识?
你是否会为了领礼物扫码?
如果你真的扫了,
你领了礼物,
但你的好友们可要遭殃了!
扫码后,美女会用你的手机拉你的20-30个好友进入群聊,这些好友还不是随便选择,必须是女性头像,男生的不要!卡通的不要!花草树木的也不要...随后你会被踢出群聊,留下不明真相的微信好友在群里自以为是你推荐的,警惕性降低,对骗子的各种套路深信不疑,最终沦为“电诈”犯罪分子围猎的羔羊......
1你的好友们一脸懵懂的进入群聊:
芋头:亲们好,进来的都是家人哦,先给大家安排一波红包... 红包雨继续......
......(“糖衣炮弹”一顿猛轰,然后犯罪分子才进入主题)
芋头:@所有人:官方活动,创科科技推广活动,完成即可领取奖励32元,安装好了自己注册一个APP账号登陆一下,然后在通讯录加客服123123......
2你的好友“大美”下载并登陆APP后:
客服
进入平台,可选取98元的任务。
哎呀,提现130元,
是真的!我再买一组!
大美:怎么提现不了?
客服:亲,第二次需做四组数据才可以提现哦。
我已先后转账668、
3120、11690、38963.....,
怎么还提不了现?
客服:你操作失误,还需要继续转账...
大美........
(大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3微信聊天对话框已然承载不了好友“大美”对你的愤怒值,你们的友谊小船也即将倾覆......
案件审理情况
2023年2月7日,我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进行“地推”引流的犯罪团伙。三名被告人最终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本院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底,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小明(化名)在明知“地推”(拉人扫码进微信群)是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提供广告推广,且自己微信多次收到风险提醒的情况下,仍通过“地推”方式为他人提供广告推广,并于同年6月4日邀约该妻子即被告人小美(化名)加入,同年 6月15日邀约被告人小亮(化名)加入。后三被告人购买小礼品,分工合作,由小明负责接单和结算收益,小美主要负责推礼品车并向路人进行讲解宣传“扫码进群送礼品”,小明和小亮负责送娃娃,有自愿扫码领礼品的路人领取礼品后,三被告人要求或直接操作路人手机扫码进群并有选择性的将该路人微信中20至30个好友拉入群聊,三被告人以此收取上线每单80-120元不等的推广费,获利后三人平分,其中小美获利由小明管理。该三名被告人先后在四川省、湖南省、河南省、山西省长治市、晋城市等多地通过“地推”的方式为上游违法犯罪分子提供广告推广,经统计,三被告人先后非法获利共计200165.77元,其中2022年6月4日前非法获利35941.9元,6月4日至6月14日非法获利21194.11元,6月15日至7月中旬非法获利143029.76元。经核查,山西省阳城县居民上某某领礼品扫码入群时将其微信好友郭某某拉入了小明上线组建的微信群,后郭某某在该微信群中被诱导刷单返利被骗105675元。
法官提醒
“地推”是地面推广人员的简称,为互联网公司提供如APP、微信公众号等产品的“地推”服务,通过活动和奖品,实现吸引用户完成注册、绑定银行卡、在线下单等需求。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抓住部分人贪小便宜的心理特点,利用“地推”服务,为诈骗团伙提供“吸粉引流”,从而帮助实施电信诈骗。广大群众如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甄别、提高警惕,切忌“见码就扫”“一键群发”,不要稀里糊涂成了电信诈骗分子的帮凶,掉进骗子精心设计的骗局中,最终害人、害己。
法律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