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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民间借贷应慎重  打好借条防纠纷
作者:上官敏浩  发布时间:2022-11-28 17:36:05 打印 字号: | |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我院通过司法审判活动,在法治轨道上明规则、破难题、扬正气、树新风,用法治的力量使司法审判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基本案情

2016年,被告李芬因生意周转向原告李梅借款3万元,约定3个月内偿还,原告通过银行账户取款后,以现金的方式向被告出借了上述款项。后被告未按约还款,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处理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仅依据微信聊天记录将被告诉讼在案,但原告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均称对方为“李芳”,且被告李芬下落不明,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经过本院释法明理,原告撤诉。



法官寄语


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诉讼中最多也是最常见的案件之一,因借贷行为多发生在亲友之间,故其表现形式多呈现出简易性、随意性,不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仅仅由借款人出具一张内容简单的借据、收条或欠条的情形较为常见。一旦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借贷双方往往很难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或抗辩,部分案件更是牵扯到保证人的权益。因此,法官建议借贷各方多采用书面、视频等方式记录借贷行为,并在一开始就约定好借款利息、违约责任、保证责任等。

若实在不好意思开口让对方出具借条,也可转至对方银行等实名账户,并备注借款。


(文章内出现的名字均系化名)


为更好的保护民间借贷纠纷中

各方的合法权益,

特给出借条格式予以参考。


扫码查看借条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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