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实务 > 审判研讨
【以案释法】该10万元保险理赔款应如何分配?
作者:王晋娟  发布时间:2022-11-17 17:42:25 打印 字号: | |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我院通过司法审判活动,在法治轨道上明规则、破难题、扬正气、树新风,用法治的力量使司法审判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张某孑然一身,从未婚娶。当他离世后,留下的10万元保险理赔款却成了姐妹之间争夺的目标。就该10万元保险理赔款一事,一家人闹上了法庭。日前,北留法庭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孤老离世引发亲友相争


2022年,年过半百的老张因病去世了。老张生前从未结过婚,也无子女。老张的父母也早早过世,老张兄弟姐妹三人,老张生前由两个姐姐照顾。老张曾在大姐的劝说下购买了保险。后老张不幸去世,保险公司赔偿了10万元理赔款。老张的两个姐姐张罗完丧事后,就10万元理赔款发生争议,张大姐认为如果没有自己的劝说,老张就不会购买保险,理赔款应由自己所得。张二姐则认为老张无配偶和子女,自己和大姐是法定继承人,应由二人共同继承该理赔款。张大姐和张二姐为了分割该10万元保险理赔款诉讼至北留法庭。


裁判结果

张大姐和张二姐各分得5万元保险理赔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注释:


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要看保险金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没有指定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可作为遗产处理。保险金作为遗产的分配方式和其他财产一样,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进行分配,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相关规则继承。


在处理继承问题时,家庭成员之间要互谅互让、协商一致,尽量减少在分割遗产时的各种纷争。如果各继承人的情况有所不同,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确定遗产分配方法,但均应坚持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以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义家庭道德新风尚。



(文章内出现的名字均系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