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三晋执行利剑|30万!重燃生活的希望
作者:郑伟宁  发布时间:2022-06-30 18:46:06 打印 字号: | |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以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

“三晋执行利剑”行动启动以来,阳城法院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延伸司法救助触角。近日,我院经审核决定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为4名困难申请执行人送去了司法人文关怀,温暖了他们因遭受不幸受伤的心,重燃了他们向往美好生活的希望。

情暖不幸家庭

2019年,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经过某村庄路口时,与骑着自行车的赵某相撞,造成赵某重伤,且在事故发生后,王某为躲避法律责任逃离了现场。事发时,赵某年仅15岁,这场车祸导致其颅脑损伤、记忆丧失、站立不稳、生活不能自理,成为多重残疾人,每天需要服用多种药物,后期还须进行康复治疗和长期护理,全家人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打击。

通过诉讼,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赔偿赵某各项损失60余万元,但在执行阶段,由于王某在监狱服刑,其家人也无固定收入来源,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王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赵某一家再次陷入困境。为了赵某的后续的治疗能够及时进行,经过执行人员的释明和帮助,赵某及其家人向本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经过依法审理后,本院决定给赵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23620.4元。

重燃生活希望

2019年,张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经过某红绿灯路口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和其妻子均已年过六旬,以务农为生,李某本人患有高血压、脑梗等多种并发症,需不定期入院治疗且长年服药,平时靠妻子照顾起居,这场车祸造成李某重伤二级、十级伤残,更是让这个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最终经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赔偿李某10余万。但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张某现年纪较大,无固定收入,无子女赡养,无履行能力。最终,经过执行人员的释明和帮助,李某向本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经过依法审理后,本院决定给李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3017元。

法律从来都是有温度的,一次司法救助,可能无法抚平受害人的伤痛但总会给他们带生活的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阳城法院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时时放心不下”的嘱托,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工作,让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办案的始终,让司法为民的温情传递到每一个因案困难的家庭中去。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二)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四)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

(五)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