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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纠纷,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作者:马金爱 刘亚楠  发布时间:2022-05-09 11:41:57 打印 字号: | |

案多人少

“审判质效不高”

“裁判结果执行兑现困难”

......

这些都是围绕在法院和当事人身边的难题。

一直以来,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积极探索提升审执质效,助力民生福祉的新机制、新办法,阳城县人民法院实行类案专审机制。2018年,成立了道交审判团队,专门处理道路交通类案件。自成立以来,道路交通审判团队年均收案232件,结案率每年都在99%以上,简易程序适用率100%。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赔偿鉴定怎么进行?”

“我人在外地,受伤在家,根本到不了法庭。”

道交团队曾受理一起需要对原告伤情进行鉴定的案件。该案中,原告已是85岁高龄的老人,又因受伤卧病在床。该案指定鉴定机构在省城太原,而原告老人在运城永济。“这么远,我年纪大了,难不成还要去省里做鉴定?”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法庭主动与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商定鉴定时间。炎热酷暑,法院工作人员、鉴定机构的人员与被通知到场的被告当事人准时到了远在运城的原告家中对原告伤情进行了鉴定,让原告的损失赔偿有了合理合法的依据。“谢谢你们啊,大老远跑来鉴定,我不出门也能得了赔偿了。”

 

“现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根本没办法过去。”

“太远了,光路费就要多少,打个官司这么花钱?能不能就在微信上调解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受理后,对于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案件,会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被告保险公司是外地的不便于到庭的,法庭会选择网上调解,并将调解书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保险公司,大大节约诉讼成本。

3月中旬,本院受理一起茹某与太平洋财险济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因疫情影响,保险公司无法到庭应诉,法庭便从以前的旧案中找到该公司代理人的电话,然后把证据和原告的损失清单通过微信发给保险公司代理人。通过多次和原被告各方联系,最终在微信上将此案调解成功。

 

“你们法院是只判不管?还是能给我把钱要回来?”

“你们会敦促被告履行义务吗?”

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拿到赔偿款,判决书送达生效后,道交团队的工作人员会及时和履行义务人沟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案件赔偿款打到受害人的帐户上。

张某、田某与保险公司的案子,本来事故小,两位原告损失也不大,但诉前双方未协商成功,该案起诉到法院之后,法庭便通过云调解,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下达了调解书。接着,道交审判团队通过积极沟通,最终在约定好的期限内,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打到了受害人的帐户上。事后,两位原告感叹到:“没有想到案子到了法院不到一星期就解决了,总共到法庭就是两趟,真正减少了当事人跑腿的次数”。两位原告还为道路交通事故团队送上一面“不忘初心 心系民想”的锦旗。

法庭还受理了一起凌某与保险公司的案子,结案之后,需要给原告退还诉讼费,但原告给法院所留帐号有误退还诉讼费打不过去,原告留的电话又是空号。法庭根据案卷中原告提供的住所地几经周折找到了原告,让原告重新填写了卡号和联系方式,并迅速将诉讼费退给原告,原告激动地说“你们真负责,我也没去找过法院,不知道还能退还2000多元,好高兴啊!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

这种审判过程中的暖心细节,每天都在上演

 

法院干警一小步,司法为民见真情。阳城法院始终坚持公正裁判,司法为民,以“一站式”服务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以“订单式”普法强化群众法治意识。道路交通审判团队的日常是阳城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缩影,我们也将在服务群众、维护司法公正的道路上更进一步,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强,司法公正感受度更高。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