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头乡
寺头乡位于阳城县北部,下辖14个行政村,面积72.6平方公里。该乡栽桑养蚕历史悠久,蚕桑产业优势明显,素有“华北蚕桑第一乡”之称。近年来,在经济发展速度不断提升的同时,基层治理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司法服务进基层第五站——寺头乡
“基层稳,天下安”。为进一步了解基层治理中的司法需求,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5月4日上午,阳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续彩艳带领法院部分干警利用节假日前往寺头乡开展“司法服务进基层”活动。
续彩艳院长一行来到部分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通过与企业经营者进行交流,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经营运转和司法需求,为我院如何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拓展了新思路。寺头乡党委书记牛鹏飞陪同调研。
随后在乡党委召开的座谈会上,党委副书记杨红卫介绍了寺头乡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就矛盾化解和基层治理中的典型经验进行交流;乡党委书记牛鹏飞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促进乡村振兴和正确处理信访和涉法问题等三方面提出了建议。
最后,续彩艳院长围绕“发展”提出几点意见:
一是强化领导抓发展。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无论是法院还是乡镇,都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头雁”作用,率先谋划发展新思路,主动融入县域发展大局。
二是放大格局谋发展。稳定是发展的根本和基础,要注重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探索更加优良的发展机制;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区域优势谋发展,注重发展的独创性,探索独具特色的发展方式。
三是法治保障促发展。“以法治促发展”是司法服务进基层的深刻内涵,也是法院未来开展工作的努力方向。针对乡镇在乡村振兴中存在的司法需求,要及时进行沟通对接,努力将司法的速度、力度和温度体现在基层治理和区域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四是多元治理共发展。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源头,多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工作,达到“好、快、省”的社会治理效果,争取建设“无讼”村居,让各方心无旁骛抓发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