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大潮中,不断涌现出一些品格高尚、能力出众的司法工作者,他们秉承的是为民情怀,手握的是司法利剑,审判执行件件公正、事事为民。
上官先锋,女,1995年11月进入阳城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阳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上官先锋同志以超高的结案率和一审服判息诉率先后被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二等功。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
自进入法院以来,上官先锋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工作,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在审理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用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和理论基础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纷争。着眼于法院审判实际,服务民生大局,着力在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落实司法为民具体举措上下功夫。2016年至2020年,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千余件,结案率每年都在95%以上。在审结案件的同时,限缩审理周期,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63件,简易适用率达到88.59%,极大提升了审判效率;注重调解,释法明理,能调尽调,既减少了当事人诉讼过程中不必要的支出,又打破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壁垒,定纷止争,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9.13%,不仅圆满完成了岗位责任目标,更从众多群众的夸赞中彰显为民情怀,展现巾帼风采。
直笔方能写正字,清廉才敢谈人生。上官先锋同志始终用廉洁司法作为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坚持从严治警,带好身边人。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她带领的民事团队,从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她以自身清廉,带起团队公正,真正做到了以德服人,以榜样之力影响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