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开展好“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前夕,阳城法院抽调部分承担环资审判职能的法官和综合办公室宣传党员干警组成精干的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4A级国家自然保护区——蟒河景区,现场向游客及周边群众进行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
蟒河风景区位于县南33公里处的蟒河镇,南与河南济源市毗邻,面积58平方公里,境内有猕猴、娃娃鱼、山白树等珍稀动植物,享有“山西动植物资源宝库”的美誉,是周边市民特别是晋豫游客享受森林自然风景的好去处。
宣传第一站位设在了蟒河风景区入口处。现场悬挂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宣传横幅,宣传桌上摆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刑法、民法典等环境保护相关资料。宣传人员热情地向抵达入口处的游客,发放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第二站位宣传干警走进景区猴山,现场向游客发放宣传传单,耐心解答群众询问的法律问题,详细向群众介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让大家意识到生态环境关系到你我他,倡导大家为构建绿色生态家园形成社会责任感,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引导群众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激发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热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