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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法院推出“三个规定”彩铃
作者:李晋军  发布时间:2021-05-30 11:18:06 打印 字号: | |

“阳城县人民法院温馨提示您:根据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三个规定’,请勿违规插手和过问案件、请勿打探案情、请勿说情打招呼,否则将被如实记录报告、严肃问责。”



近日,细心的市民发现,只要拨打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干警的手机号码,就能听到这样一段彩铃提醒。



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防止干预司法,推动严格执法。阳城县人民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创新举措,精心设计“三个规定”电话彩铃。利用人手一部手机、彩铃受众广泛的特点,让每一次通话都成为有效的宣传教育,让“三个规定”融入干警日常生活,提高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筑牢廉洁司法内外防线。



“三个规定”版彩铃,通过生动形象的动画和言简意赅的提示,向社会各界宣传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同时还提示当事人,如想了解案件信息,可拔打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咨询。



“X法官,这个案件多多关照!”

    “不、不、不……”



     法官是有纪律责任的。审判工作赋予法院干警一定的职权,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也许,在一些亲友眼里,这些只不过是举手之劳。殊不知,对于法院干警而言,帮了这样的忙,不仅损害了司法的权威,破坏了司法的公信力,甚至也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何为“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



改变观念换思维,遇事找法不找人。过不过问,找不找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法院都会依法办理。法律的权威,与我们息息相关,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我们携手共进、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