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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9 17:25:26 打印 字号: | |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积极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庭审、接待、诉讼服务等审判执行活动全部改期,具体时间由院工作人员另行告知。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如需办理立案、案件查询等相关事项,请优先通过阳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jcyc.shanxify.gov.cn/办理。

提示:网上预立案操作步骤方法请点击:步骤

三、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来我院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其他来访人员需做好相关防护措施,戴上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未佩戴口罩、未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区、审判法庭等场所,请予理解与配合。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开庭案件一律不安排现场旁听,确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庭审。

、在疫情防控期间院将优先采用网络查控及线上委托方式办理执行案件,线下查控及执行可能延期。

六、阳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电话0356-4222565。

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