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祁连关的提请,于201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任命:
裴育兵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赵建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明礼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阳城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