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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全力促进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15-05-22 09:55:41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仅是履行一般国家机关的应尽义务,更是履行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责的必然要求。当前,在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形势之下,人民法院势必应把开展社会综治工作纳入到加快当地的整体法治建设的大框架之中去思考策划、布局谋篇。同时,人民法院参加社会综治工作还应当具有自己鲜明的职业特点和工作个性,这就是要始终牢牢立足于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这个主阵地,在切实做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司法审判全域工作基础上,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审判的放射延伸效应。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开展社会综治工作成效的最大化,才能使人民法院不辜负人民及全社会的殷切期望,努力在推进当地法治建设进程中作表率、走在前。主要应做好如下工作:


以严格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抓手,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司法审判是人民法院的宪法职责、安身之本、中心工作,离开了这个根本点,法院工作无从谈起。人民法院抓住、抓好这个根本工作,就是对社会综治工作的最大贡献,就是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最大推动。所以我们始终要抓住司法审判中心工作不放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作用,维护社会安定;以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民生幸福为重点,妥善处理好招商引资、侵权赔偿等涉民商事各种矛盾纠纷,优化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缓解和减少“官民矛盾”,营造和谐的政务环境。


以法院现有各种工作“管道”的集约为途径,发挥综治工作合力叠加最大效应。立足人民法院的职能特点,大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积极依托三张综治网格开展综治工作,努力提供立体式、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严格落实政法干警“大走访”、一村一干警、一月两走访等工作要求,切切实实为所包乡村群众排忧解纷;加强党员干警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的落实工作,以服务身边群众、改善司法小环境管理为入手,带动全县司法大环境的形成;以法院内设业务部门案件管辖地为各自的平安创建任务区,开展“和谐共建”、巡回审判工作,加强多元诉调对接工作。二是抓紧抓好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工作,发挥好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规范经营提供借鉴。四是以涉诉信访及立案登记改革工作为契机,努力提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工作成效。


以持之以恒的干劲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依法办事理念牢固树立。在抓好案件审判的同时,注重利用各类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普法教育,进一步促进群众法治观念的树立与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鼎力推进当地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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